北京:农民卖自用种子不需办许可证2026-03-30 20:52:09
本报讯(记者赵耕)今后,北京不需办许本市农民在集贸市场上出售、农民串换自繁自用剩余常规种子的卖自,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用种这是可证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作出的新规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草案)》规定,北京不需办许农民在集贸市场上出售自用种子应当向买受人出具销售证明。农民但是卖自,强制出具证明这一措施过于严格,用种且操作性不强。可证而如果没有销售证明,北京不需办许农民若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农民往往找不到责任人,卖自无法或难以得到赔偿,用种种子使用者的可证合法权益又得不到维护。为此,“草案修改稿”对相关条款作出了如下修改:“农民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自繁自用剩余常规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买受人要求开具销售凭据的,种子出售人应当如实开具,销售凭证应当注明售出种子的品种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数量、价格及出售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RJ213
TOP

